多产权建筑由于存在其产权多、使用者分散的特殊性,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一些特点。如整幢建筑的消防设施是整体的,而各楼层和楼层的各部位又是不同的经营者和使用者,涉及到共用的安全通道、疏散楼梯容易发生占用的现象。建筑内各经营户在装修改造过程中,由于经营布局需要,肆意增加隔断或扩大防火分区面积,易滋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增大消防安全管理的难度。
(一)建筑内消防管理落实不到位
目前,多产权单位的消防管理相对滞后,存在问题较多。有些开发单位将房屋产权出售给多家单位;有的由于使用中物权发生变化,导致一栋大楼多家产权,没有消防管理牵头单位;有的虽有物业公司维持该建筑的日常运行,但是物业公司不能真正履行职责承担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有的根本没有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的建筑,各业主各自为政,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比如没有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大厦内有多家场所,均自行管理,当监督人员发现消防设施的配置和维护不到位要求整改时,在责任上相互推诿,在经费投入上相互扯皮,造成隐患整治困难。
(二)建筑内消防安全设置不到位
调查发现,多产权建筑内经常出现擅自改变原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的功能、使用性质和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破坏了原建筑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等设置;擅自进行装修,使用可燃材料分隔,加大了火灾荷载。另外建筑内部内装修过程随意作为,将楼梯间、前室的窗户随意封堵,房间的窗户被广告牌遮挡等现象较多,使得原有建筑内消防设施不符合建筑使用性质和要求。还有建筑的疏散楼梯和前室被占用堆放杂物,防烟楼梯间前室被破坏,有的建筑中甚至出现将原有的疏散楼梯封堵改造成房间使用。由于多产权的存在,有时候还会出现上层疏散路线要经过底层其他产权人的经营场所才可以到达室外,如果上下层经营单位的经营时间不相同时,很容易出现疏散出口被锁闭的现象。有的经营者为了各自“安全”,在场所安全疏散楼梯处加锁设门的现象时有发生。